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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浩杰:“不迎合”也是正作风

蔚浩杰

2014年02月07日09:34  来源:解放军报

最近读到一则新闻:中央纪委的一位部门领导到省里指导工作,下榻饭店后,发现安排的是套间,他拒绝了。之后发现房间摆了香烟和水果,他很快让人撤掉。他在给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时,讲了这件事,并说出心里话:当时只有把这些东西撤了,我才安心,接待办的同志也安心,都不犯错误。

这位领导同志的想法和做法,无疑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体现。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纠治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四风”等问题,效果非常明显,许多领导同志不仅边接受教育边纠治问题,而且逐渐养成习惯,如,不当宴请拒绝参加,送钱送物拒绝接受,公家车辆不再私用,敏感事务不再插手,工程承包不再包揽,等等。无疑,也有不少人像中纪委的这位领导同志一样,在工作交往中拒绝超标准接待和陪同。这充分体现了对执行中央决定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由此,笔者不禁想到,在这个问题上,经常作为接待方的下级或基层,又应该如何作为?我觉得应当同时执行好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既不沿袭不良习惯,也不必过分“客气”,更不要迎合个别人的不当要求,比如在接待安排住宿上,有部队内部招待所的就安排招待所,没有招待所需要在营外安排的,也做到不超标。又如,餐饮安排,基本只安排在内部食堂就餐,期间不搞接风、不搞饯行,临走收下伙食费。再如,工作之余的时间安排,不搞观光游览,不安排足疗唱歌,等等,一切按照中央和上级组织的要求执行。

这仅仅是工作接待方面,其他方面也应举一反三地去做,比如,在处理敏感事务过程中,针对上级打招呼的问题,要主动介绍基层处理问题的原则和制度,以及基层官兵监督的力量,该挡回去的要挡回去,不能办的要敢于拒绝办。针对个别同志伸手向基层要这要那的问题,要主动把基层的财物管理规章制度讲清楚,不能给的就是不给,不能报的就是不报。诸如此类,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都要主动作为,敢于顶住各种不正之风,不为个别人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提供便利和机会。转变作风只有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层层参与,才能形成整体效应,让不正之风无立足之地。

可能有人说,如此一来,岂不把上面的人得罪了?我觉得这个问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一则基层对不正之风“不迎合”,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理解。因为大家都已经搞过或正在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和军委相关规定大家是明确的,基层对不正之风不迎合是落实规定,合情合理,并非与谁过不去,若说相关领导不理解那是装糊涂。二则即使个别同志对基层的做法一时不理解,以后也会理解,因为坚持群众路线、转变作风不是一阵风,而是要长期坚持,要制度化、规范化,还要以更大的力度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越往后,杜绝不正之风越彻底、越成常态。如此,个别人对基层的“不迎合”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呢?三则这样做能得到上级组织和更多领导同志的支持。如果说,对不良作风不迎合会使个别人不满意,那么,它却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支持,我们是愿意选择个别人高兴,还是选择大多数人支持?不言自明。

我们常说,坚持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要从我做起。所谓“从我做起”,就是知道“我该做什么”“我要怎么做”,转变作风,上面有上面的情况,基层有基层的特点,基层不仅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也要把那些被动造成的问题解决好,解决好被动造成的问题,也是坚持群众路线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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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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