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真改上下功夫,在实改上出重拳,在治本上见成效,以真抓实改取信于民。
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飘浮、脱离群众等问题,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动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
制定下发了《充分发挥“456”工作法载体作用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学习推广通辽市嘎查村“532”工作法的意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以优良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认真调研总结牧区“党员中心户+协会”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推动牧区党员联系服务牧民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以建设“三大平台”和实施“十大百人计划”为抓手,加大引才育才力度,新培育自治区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89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10个,举办了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增添了新动力。
认真履行组织部门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把从严要求干部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办法措施,强化对干部的严格约束。坚持和树立崇尚实干、科学发展的考核导向,积极实施年度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置,强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债务等内容的考核评价,切实解决唯GDP的问题,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精力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
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和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干部双向约谈暂行办法》、《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干部“三责联检”暂行办法》、《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严格实行离任审计、个人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80”举报受理平台作用。对违规用人问题实行零容忍,切实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从严问责。
对12个盟市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从严规范非领导职务设置、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问题,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积极探索干部选任监督新手段,充分发挥涉组涉干舆情网络监管平台作用,对网上反映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及时进行查核处理,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眼于构建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制、建立健全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完善组工干部下基层改作风长效机制,重点新建和修订51项具体制度,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要求,逐项制定出台,努力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专门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部务会对整改工作“两方案一计划”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5个方面23项整改任务。
结合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提出了16项重点整治任务,以重点突破推动整体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 韩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