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 藏文 维文 哈文 朝文
      手机官网
    
站内搜索:

主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群众路线网

粤清退机关和干部办公室3300多间

2014年01月04日10:15  来源:南方日报

  1月3日,广东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省委实践办负责人通报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全省有3300多间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得到清退;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全面完成,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均落实“零持有、零报告”;2013年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同比下降35.3%。同时,我省将适时推行试点工作,探索出台官邸制,明确干部异地任职临时租房的有关规定。

  清退办公用房14.6万m2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实践办副主任刘毅介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按照中央的部署,先后实施了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5个专项行动,以及开展严格控制会议等10个专项行动。全省275家单位共确定了1400多项整治任务。

  目前,15项专项整治行动有5项已基本完成,分别是:

  在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专项行动中,截至去年12月15日,我省共清退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3300多间、面积14.6万平方米。

  压缩出访规模总量、有效制止考察性、照顾性出访及变相公款出国旅游。全省因公临时出国组团批次和出访人次数量均有较为明显的下降。

  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管理规定。叫停以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财政出资的晚会,停办“名家名歌”、“名家名曲”广东演唱会、全省青少年书法大赛和“政协杯”台球赛等活动,将每年举办的“四洲杯”粤港澳粤曲演唱大赛改为4年一次。

  完成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22个、涉及金额2027.23万元,已纠正处理“小金库”5个、涉及金额1215.73万元。经自查发现专项资金违规项目261个、违规资金总额15953.91万元,已追回、收回、上缴、扣减资金1182.78万元,处以罚款41.5万元,处理人员2人。

  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也全面完成,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均落实“零持有、零报告”。

  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冻编

  刘毅表示,9个专项整治行动正在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3年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次数、会期、参加人员,比2012年分别下降35.3%、51.2%、56.4%。对未列入计划的会议严格审批,从源头上量化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

  我省明确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文的条件、数量、篇幅,压减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2013年以省委名义,省委、省政府名义,省委办公厅名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数量比2012年同期减少41.5%;报送省政府的简报由原105家单位、183种,压减为70家单位、75种。

  此外,我省开展了整治庸懒散奢专项活动,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组织暗访,公布电话、网络、短信等行政效能投诉方式,方便群众对有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进行投诉和监督。

  明令禁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要求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房改制度,对占用公共住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组织对部分地方和单位执行房改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有关接待工作的规范,正在研究修订省本级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格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冻结了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严格规定了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等。目前,根据中央对一般公务用车的改革意见,正在抓紧研究我省的公车改革问题。

  另有1项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正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细化工作方案。

  收回基建资金4.16亿元

  记者从省财政厅提供的材料中获悉,省财政厅协助开展了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工作,并牵头开展清理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修改完善《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尽快印发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推进整改工作。二是配合纪检部门对部分地方和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应检查单位的30%。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推行试点工作,探索出台官邸制,明确干部异地任职临时租房的有关规定,从源头上彻底解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的问题。

  省财政厅严格履行基建审批把关职能,对涉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申报项目,一律停止审核;对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并相应调整资金用于其他民生项目,目前已收回4.16亿元基建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民生项目支出;对擅自扩大项目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投资概算的项目,一律不予追加安排财政资金;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一律不下达预算、不拨付资金;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记者/李强)

分享到:
(责编:李源、朱书缘)

中央精神

理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