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接近尾声。各单位在取得一批认识成果、实践成果的同时,尤其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取得了一批重要的制度成果。
从以往教育活动的实践看,都注重以建章立制收官、用制度成果衡量活动成效,但往往忽视“下篇文章”,让规章制度成为“稻草人”,导致教育活动高开低走、前紧后松。笔者认为,增强制度刚性和执行力,有几对辩证关系需要把握——
执行与可行。制度不可行不如没有,不执行不如不制定。但是,有时为了建章立制而建章立制,制定的制度不好用,好用的制度用不好,结果很多制度成了机关闭门造车的一纸空文。须知,制度细才可行,实才能行,硬才能真执行,必须始终坚持建为用举、牢牢抓住可行与执行两个关节点,让制度真正走出文件、落到实处。
刚性与人性。制度没有刚性就没有权威性,没有人性同样会亵渎权威性。我们的制度既是管住党员干部的“警示灯”,也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保险杠”,制度是严肃的但不是呆板的、是苛刻的但不是冷漠的。制度之于群众,一定要掌握好尺度、调节好温度、端正好态度,处理好刚性执行与人性操作的关系,靠尊重人性聚拢人气、靠服务群众赢得群众,这样的制度才有生命力、号召力、执行力。
监督与惩戒。所谓落实,很重要的是落到实处。制度要真正立起来落到实处,必须建立监督全覆盖、检查全方位、问责到全员的有效机制,严把抓落实的过程,严究不落实的责任,把板子打到具体人具体事上,切实形成制度执不执行不一样、执行好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用反向激励增强制度执行力。
健全与精简。健全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客观地讲,有时亟待解决的不是制度少的问题,而是制度多而乱的问题。很多时候制度之间互相交叉、互相矛盾,导致下面无所适从,用基层的话讲是“制度一大摞、执行就打折”。对此,在制度建设上要坚持“健身”和“瘦身”统在一起抓,失效的清理,繁缛的精简,重复的合并,清除执行不畅的“堰塞湖”。
遵纪与自觉。制度落地生根,前提是制度在心中扎根。法规制度是“笼子”,但倘若笼中人身置其中、心游其外,也难保不妄寻脱笼之法。抓建章立制,在关注制度本身的同时,先要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法规意识、党性意识、表率意识上下功夫,真正使每个人都具备重视制度、执行制度的思想觉悟,每个单位都形成遵规有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