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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不能成为“空谈”

佘海军

2013年11月26日14: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24日在京主持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督导组组长座谈会,强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中央督导组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从严要求,有效传导压力,以严格有力的督导保障整改任务的落实。(据11月25日《人民日报》)

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如何才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过关、不让“整改”成为一纸“空谈”?笔者认为,克服三种“花样承诺”至关重要。

有诺不践。不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认为走上领导岗位后就已“大功告成”,拒绝兑现当初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官位照当,奖金照拿,级别照升,就是不践行诺言,使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的愿望成为空想。久而久之,必然会影响优良作风的树立。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各级党委党组织一定要根治这种“有诺不践”之症,要对领导干部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考核、盘点和问责,让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好的干部得到奖励,让“有诺不践”的干部得到严惩。

打折履诺。顾名思义,承诺依然履行,不过要给承诺的事项打点折扣。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为,没有实现诺言是有悖当初的愿望。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群众没有什么意见就当作什么都没承诺过;如果群众有意见,就赶紧“临时抱佛脚”,大打折扣的办。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各级党委党组织一定要根治这种“打折履诺”之症,要严格整改问责纪律,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组织的信任、群众的认可、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为诺而践。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急功近利,有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和“政绩工程”,对群众承诺了许多诺言。在开展工作之后,明明发现不可行,却依然强行办理;为了自己一点点私利,拿着集体利益当“老好人”;不该做的做,不该给的给,虽然看上去是履行了承诺,但实质上却是以损害群众利益为前提。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各级党委党组织一定要根治这种“为诺而践”之症,要以深入调查研究为整改前提,工作要经过充分论证,群策群力,民主决议之后再实施。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整改”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整改”是为了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老百姓服务。让领导干部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是为了摆个形式、走个过场,而是为了督促、时刻提醒领导干部经常反思身在现在的位置应该做些什么、该怎样去做。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各级党委党组织一定要不断完善整改问责机制,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民众,让每一位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那根弦,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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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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