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是适应我省“两加一推”主基调,为我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推动跨越、同步小康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要求起草颁布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有很强的针对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理念意识的问题;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解决不作为、乱作为,违规执法、粗暴执法、程序违法的问题;解决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政法队伍形象的问题;解决“慵懒慢浮贪”的问题。
执法办案“五严禁”出台后,政法机关要按照省委书记赵克志“严管队伍”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明查暗访,确保“五严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委政法委、各市州党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将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记者 许邵庭)
一、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押不决,久拖不结,违规执法,粗暴执法;
二、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委托人、利害关系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三、严禁插手经济纠纷,或者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
四、严禁违规干预、插手他人办案;
五、严禁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不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