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组织工作的第一要求就在于尊重群众。“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尊重群众就是尊重群众的思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的劳动,尊重群众的利益。组织部门一切工作都应该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决策上考虑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我们要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任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和征求群众意见;考核干部时倾听群众评价,细化实绩公示、民意调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群众评议权重;培养干部时突出群众感情,把群众路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引导干部树立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组织工作的生机之源就在于联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所在和生命所系。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组工干部能否始终密切联系群众,不仅是政治立场、党性修养问题,也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基层是组织工作的源头活水,群众是组织工作的智慧源泉。不接地气,组织工作就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组工干部真正深入群众之中,拜群众为师,向实践学习。当前,我们要重视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向基层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多种形式,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不断深化“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与群众打成一片,增强亲和力。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让广大组工干部革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树立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良好形象。
组织工作的根本动力就在于依靠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对于组织部门而言,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真正把组织工作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组织工作才会枝繁叶茂,才能有为有位,永葆生机活力。组织部门必须要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善于借助群众的“雪亮”眼睛去洞察组织工作的成败得失,不断推动组织工作发展。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推进组织工作发展进步的动力源,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业绩。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持开门纳谏,深入到群众中,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通过照群众这面“镜子”,照出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完善工作提供方向和目标。
组织工作的基本责任就在于服务群众。党的十八大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党的建设重大战略任务。组织部门作为党的重要部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是根本责任所在。只有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竭诚为干部群众服务上下足功夫,才能切实担当起党所赋予的职责任务。服务群众,就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组织群众工作动力和活力;就要大力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把党的基层组织延伸到农村社会各个层面,构建一张功能强大、全社会覆盖的服务网络;就要统筹城乡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牢牢抓住主要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就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等创新经验,科学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就要全面深化以便民服务中心为重点的村级阵地建设,搭建服务内容多元、资源有效整合的服务平台。
组织工作的重大使命就在于凝聚群众。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为党的长期执政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为此,组织工作最重大的使命就在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群众、凝聚群众,使广大基层组织和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构建强大的执政阵地。所以,组织工作要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凝聚人心,就是要使广大群众对我们党的理想追求高度认同,让群众关注与组织工作铺排同频共振;凝聚智慧,就是要把广大群众的聪明才智激发出来,使群众首创与组织工作创新联动共建;凝聚力量,就是要使广大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促群众外力与组织工作动力协同共进。省委书记罗保铭同志多次强调:“作风正、民心顺、海南兴。”当前,海南正担当着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加快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艰巨任务。组织部门应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的优势,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践中,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发展活力,最大限度地创造和谐因素,为实现中国梦、海南梦聚集群众路线正能量。
(作者单位:海南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