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指明了方向。作为担负选人用人重要职能的组织部门,如何选准好干部,让好干部能够脱颖而出,责无旁贷,意义深远。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要准确识别。用人先识人,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就会出现任人不当、用人失误。要透过日常的工作表现、纷繁的评价信息,由表及里地识别好干部。一要以全面的眼光看德才。既重德又重才,又坚持以德为先,而非等量齐观。德为导向;才是基础;德靠才来发挥;才靠德来统帅。对同样能力强的干部,谁在德方面表现更突出,就提拔重用谁。二要以宽广的胸襟看长短。“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用人”,在识别好干部的时候,应该客观全面地看待干部的长短处,既要看到干部的成绩,也要看到干部的问题,要看缺点与优点相比,什么占主导地位,要看其缺点是否超过了“度”,是一般性的“小节”问题,还是影响“大节”的致命弱点。三要以辩证的思维看能耐。“能”指的是本事、水平、技能;“耐”指的是受得住、禁得起。作为好干部,既要有“能”,要有认识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关系的能力。也要有“耐”,要有耐性,沉得住气;要有耐心,禁得住烦;要有耐力,吃得了苦。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要科学选拔。用什么样的方式选人、选什么样的人,不仅是从哪个角度看的问题,更在于树立正确的导向和科学的评价标准。一要不唯“票”。只看表和票,在一纸之上、一划之间画个勾或画个叉,决定干部的选与用,会冲淡党管干部原则,会导致拉关系、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就是要引导干部对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不当所谓的“满票干部”。二要不唯“分”。不唯分,就是要将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综合分析,不以一张考卷、一场演讲“论英雄”。要把分数票数与实际能力、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任职经历与发展潜力等结合起来,全面衡量人选的“考绩”与“德绩”、口才与口碑、临场发挥与一贯表现。三要不唯“GDP”。把科学发展成效作为评价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总量又看均量和质量,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四要不唯“年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不是提拔任用每个干部都要是年轻的,也不是每个班子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更不是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决不能一刀切强调年轻化,更不能搞年龄一刀切。五要不唯“职位”。要从事业和工作需要出发,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要鼓励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争职务、争岗位、争权力。要特别强化领导就是服务、岗位就是责任、工作就是奉献的公仆意识。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注重培养。成长为好干部,既要靠自身努力,也要靠组织培养。组织培养除了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开辟通道等措施外,正确的导向、严格的纪律、健康向上的环境也是重要保障。一要导向正。现在有些干部用得不那么好,群众意见大,不是领导不明白,多半是被“关系网”、“潜规则”等私心杂念和不正之风搅和了。只要出以公心,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坚持标准,坚守原则,不搞“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不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就一定能够把干部选准用好。二要纪律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四项制度规定也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关键在各级领导带头遵守,防范出现“稻草人”现象。三要环境优。好干部的成长,需要优化环境,从严管理。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爱护要及时,经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甚至猛击一掌、大喝一声,警示干部不走邪路、不闯红灯、不破底线。要保护和支持那些敢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干部,营造干部努力干事宽松的舆论氛围。
(作者系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