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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将实行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

2013年09月23日16: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23日电 (乔业琼)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将实行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汇总后报财政部。党中央各部门同时抄送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门同时抄送国管局。

根据《办法》,财政部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相关新闻——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同志就《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财政部等三部门出台规定加强会议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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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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