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征求意见,但是,在实际中,我们或多或少都能碰到这样的情况:一些部门相互发函征求意见,写些官话、讲点套话,文来文往、客客气气,把征求意见弄成了“公文旅行”,既没有征求到真知灼见,还造成了浪费、损坏了形象。一些部门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最关键的还是图了省事、方便,而且还积累了所谓“档案资料”,一旦检查的时候可以拿的出手。
那么,发函征求意见错了么?没错。这种形式既可以体现征求意见单位的诚意,又可以提醒被征求意见单位重视,还能让征求意见对象避免面对面提问题时的尴尬,能够畅所欲言,总之好处很多。但是,正所谓有一利就有一弊。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单位拿“令箭当鸡毛”,把发函当做征求意见的幌子,互相说官话、大话、套话,提意见浮光掠影、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甚至“无意见”充斥期间,摆问题与现实不对接,提意见与群众不见面。这种做法,让群众的声音传不进来,尖锐的意见提不上去,怎么可能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对症下药?
避免发函征求意见“公文旅行”, 不妨把工作做细一点、想深一层。征求意见的函要发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去,要带着征求意见的勇气,多搞蹲点调研,解剖典型;多搞随机调研,明察暗访;多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看真情、听真话,做到在动机上主动而不消极,在内容上求实而不求名,在行动上扎实而不浮躁,在结果上让人民满意而不自我满足。实践证明,只有欢迎提意见、敢于听意见,让群众来评头论足,才能听到真心话、找到真问题,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