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是生产力、竞争力,更是检验事业成败和工作优劣的标准和尺度。结合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分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庸、懒、繁、乱”等突出问题,不难发现,这其中大多数与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无利可图,则懒、则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些事情明明一两个工作日就能办好,偏要拖拖拉拉地做上三五日,只要能在规定期限前办完就行,奈我何其?有些问题只要稍作思考、略作改进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就是不愿费这个神、多这个事,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则纪律涣散,精神颓萎,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等,不一而足。反之,如果有利可图,则繁、则乱,就会千方百计人为设卡、制造障碍,雁过拔毛、乱中取利。例如要拿到某单位的一份审批手续,必须要有该单位所有科室负责人都在上面签字盖章,还美其名曰“加强内部监督”,可惜最终结果却事与愿违,不仅效率低下,更为少数人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对此,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是四处奔波、苦不堪言。
因此,破解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这个“利”字是绕不开的,必须突破利益这一瓶颈。
要理顺利益。彻底理清党政机关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明确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合法利益与灰色利益的界限。在此基础上,规范各种权力运行机制,公开权力清单,透明工作流程,斩断公利与私利之间那条在不少单位还客观存在的利益链,让每个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在执纪或执法的过程中不敢、不能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杜绝那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歪风邪气。
要明示利害。不断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行政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借助这次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掀起加强作风建设热潮,大力表彰、奖励和重用素质高、服务好、作风优的单位和个人,让作风好的单位和个人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强化监督和考核,严格对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的问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作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
(作者单位:甘肃省武威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