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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观点贯穿三个关系

马佩军

2013年08月13日14: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群众观点,也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 9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工作方法,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一个又一个胜利,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脱胎换骨成为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新中国。站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世情、党情、国情,转型与改革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共筑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迫切需要凝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群众观点贯穿到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在增进融合、求同存异中同向而行,凝聚起坚不可摧的磅礴力量。

坚持群众路线,就必须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干部关系全局。“干部”与“群众”虽然是两种常用的不同称谓,但此二者绝不是两个泾渭分明的阶层,更不是矛盾对立关系。干部来自于群众并服务于群众,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改革发展各项任务锻造一流的组织力量是各级党员干部共同的使命。在协调处理干部关系中,必须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坚决摒弃官僚主义歪风和特权思想,让各种行政行为紧跟人民群众需求;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优化选人用人机制的同时,广大干部也应从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大局出发,做到能干、能容、能处,确保上下步调一致、左右关系融洽,主动成为维护改革与发展大局,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骨干力量。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让群众观点贯穿于融合干群关系的始终。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群众的利益诉求有了新的变化,人民对广大干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新形势下协调处理好干群关系,还是需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立场和方法不改变。尤其在土地征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中,干部更要培养求计于民、问需于民的自觉意识,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多帮人民群众解难事、渡难关,努力成为维系党和人民群众密切关系的坚韧纽带。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让群众观点贯穿于协调群众关系过程。新形势下由于个体利益的多样化,群众间的矛盾也逐渐呈现多发性和复杂性特点。因此,在协调处理群众间的利益矛盾时,除了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本原则外,还必须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即在享受和行使自身合法权利的同时,更要自觉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同时不损害其他群众的合法利益,更不危害整个社会的和谐。全面推进广大人民群众人尽其才、活力迸发、同向而行之生动局面形成。

(作者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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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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