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 藏文 维文 哈文 朝文
      手机官网
    
站内搜索:

主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群众路线网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3年07月17日09:41  来源:贵州日报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我省将按照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目标,用2年时间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规范行政审批,改进政务服务,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运行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监督透明化,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理。2015年以前建成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意见对我省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机构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建设标准、规范事项、集中进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在运行规则中,专门强调,我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站式审批。所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在大厅窗口统一受理,原部门和单位不再办理包括受理、办证、收费、年检等相关事宜。

  一次性告知。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属于业务范围的,经办人员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对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资料;不予办理的,应书面告知其理由;不属于业务范围的,要明确告知应找哪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

  限时办结。申请事项属于业务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依法只需要对申请材料形式要件进行审核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的,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核,非因法定事由超过法定时限未办结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事项外,实行“超时默认”,一律视为申请人已经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实施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依法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联合审批。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批。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参加联审会、联合踏勘的,实行“缺席默认”,一律视为同意申请人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规范收费。收费程序等设置应方便群众。应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统一财政票据,一次性收取相关费用。所收费用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直接进入财政账户。  (记者 李凯)

分享到:
(责编:吴思瑶、常雪梅)

相关专题

中央精神

理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