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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标准与责任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周泽民

2013年07月15日14:06  来源:江西日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借鉴延安整风精神,聚焦“四风”问题,自上而下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举措,必将促进我们党进一步端正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新的精气神带领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首先是照镜子。要把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标准,加以对照检查,认真查找缺点和不足,找出与“标准”和群众要求之间的差距。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双重责任。一方面,要履行纪委机关的职能,积极参与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好督导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扎实有效开展活动。另一方面,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带头开展好活动,带头改进作风。一要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真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二要敢于碰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政治、社会和法治效果的统一。三要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四要坚守清正廉洁。带头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到干部清正、单位清廉、系统清明。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巩固和扩大落实八项规定的成果,严防作风问题反弹。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八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性。要抓紧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制度,及时与中央对表,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法规制度的配套措施。要坚持领导干部作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省委示范带动下,在作风建设中以身作则,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作出榜样。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对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化,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严肃处理顶风违纪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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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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