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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四风”要承诺更要行动

网友:倪洋军

2013年07月04日13: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7月2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河北省委常委会就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公开向全省人民作出十项承诺,表示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为全省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作出表率,并请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监督。(2013年7月3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领导带头,万事不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活动开展之初,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全党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立标。河北省委常委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从自身做起,向全省人民作出十项承诺,这也是一种带头作用的发挥和体现,值得肯定和鼓掌。但是,纵观官场上下,笔者认为,克服“四风”要承诺更要行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要在思想上坚决抵制“四风”侵蚀。毋庸置疑,河北省委常委会的十项承诺,是在思想上的转变,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警醒。不论其结果做得怎么样,起码在思想认识上有了高标准、严要求。反之,如果在思想认识上连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都不清楚,又怎么能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呢,只能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但是,承诺毕竟只是口头上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克服“四风”,光有承诺还不行。河北省委常委会作出的十项承诺听起来很掷地有声,比如带头保持与人民群众直接的密切的联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识民情、接地气,不高高在上,不脱离群众;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收受红包和贵重物品,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带头遵守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不超标准配置车辆,不超标准占用住房、办公用房,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带头发扬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等。这些都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的。而如果只满足于口头上的承诺,不在实际行动中坚决贯彻执行,或者搞变通,只能是中听不中行、中看不中用的镜中花、水中月。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克服“四风”重在实践,贵在行动。离开落实,没有行动,一切都是空谈,只能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空。真行动才是真带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表率作用,也才能影响和带动其他干部群众共同克服“四风”。

行动必须“实打实”,切忌“空对空”、“虚应虚”。落地,才能落实。这就要求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接底气,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必须带着问题下去、怀揣真诚下去,切忌把基层当作“秀场”。长效,才能长久。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抓经常、长期抓、抓长期。克服“四风”、兑现十项承诺,绝不能一阵风、一时热、一头劲,必须立足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并且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群众也是评判教育实践活动成功与否的真正裁判。克服“四风”,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克服“四风”,有承诺,更要见行动,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让群众满意,让人民放心。光打雷不下雨或雷声大雨点小,行动打折、执行变样,非但不能取得预期效果,还会让群众烦心、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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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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