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的一项制度。领导干部考察或工作考核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群众对领导干部在某一个阶段中的工作进行基本的综合评价制度。体现了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坚持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的原则。1979年以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开始逐步实行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制度。1988年6月,根据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和中组部通知精神,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建立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基本做法是,领导干部面向参评群众进行述职,并回答参评人员的提问;群众测评,一般由参评群众对领导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也可采取个别谈话和座谈会形式对现场测评进行补充。群众民主评议的意见是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这一制度有利于民主监督,使领导干部加强群众观念;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干部能上能下。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提出了建立健全这一制度的要求,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建设。
(上述辞条引自奚洁人主编:《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10月。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