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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答复有关群众安全感、基层作风等网友意见

2014年09月25日10: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权娟)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群众路线网发来函件,针对网友在群众路线网“群众留言板”上反映的有关民生、形式主义、基层作风、政策规定等意见建议,作出书面答复。以下为答复全文:

一、关于民生方面

1、乌鲁木齐新市区网友:希望能将百姓的老旧危房能及时进行修缮与改造,将群众路线的务实性再向基层一线拓展延伸,真正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和切身利益的事,无论大小,用心为之,方可安民。

乌鲁木齐市教育实践办答复: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危房改造工作的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乌鲁木齐市委高度重视老旧危房改造工作,始终将老旧危房改造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摆在优先位置,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和安居富民等老旧危房改造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群众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有了极大改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又把老旧危房改造作为征求意见的重点、整改落实的重点、专项整治的重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自2005年乌鲁木齐在全国率先实施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以来,市委每年均将其列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特别是随着改造力度的不断增大,改造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改造规模由原来2005年的2.87万平方米/年提高到2013年的536万平方米/年,投入改造资金由原来的580万元/年增长到2013年的13.42亿元/年。截止到2013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和节能改造4952.56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9.87亿元,惠及群众约60万户180万人。今年,我市计划投资13.8亿元,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408万平方米,惠及群众约4.5万户13.5万人。

(2)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改变城市面貌、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生活条件的重要“民生工程”。自2010年实施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程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194.07亿元,实施了黑甲山、青峰路等9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房屋5.39万套,总建筑面积719.25万平方米,峻工房屋2.66万套,总建筑面积316.9万平方米,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方式,共安置居民2.77万户约9万人,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93.3万平方米。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已完成投资21亿元,天山区碱泉三街、水区新民东街等2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新开工房屋8200套,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方式,已安置居民472户约1600人,配套建设给水、污水、热水、燃气、电力等市政管线共21.2公里。

(3)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针对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老化、人居环境较差、无人管理的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1年以来,连续三年把老旧小区改造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民生工程,市、区两级财政投入20余亿元资金,对全市993个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进行了外墙保温、排水系统、供热管线、照明设施、路面硬化、庭院绿化等方面的综合改造,惠及群众约10万户30万人,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群众生活环境有了质的提升。为巩固改造成果,加强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的管理服务,市政府专门研究制定了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对积极接管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设立的管理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对困难人群给予管理服务费用的减免,逐步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主,非盈利性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为辅的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的全覆盖,全面解决老旧住宅小区无人管理的难题。

(4)安居富民工程。2011年至2014年8月,累计筹措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0.45亿元,完成安居富民住房40706户,改造危旧住宅263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我市安居富民工程已开工建设安居房14018户,改造危旧住房91万平方米,开工率达73.8%。

2014年5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老旧危房安全排查,对目前全市163万平方米老旧住宅全部建立了信息档案,对老旧危房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对存在问题的老楼危楼进行整改和修缮。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同时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网友:作为2013年新疆公务员招考上岗的一位新公务员。在经过半个月的岗前培训后于2013年12月进入单位工作,至今已经时过半年有余,可至今我未见任何发工资的消息。我不知道考入公务员岗位的是否每个人都会有很好的家庭条件支持一个已经即将而立之年的人继续生活。但时至今日,没有工资的情况下还要在各种“群众路线”中扶贫捐赠。有人说不发工资是因为财政没有预算。假设如此,2013年5月报名时就出的招考目录,为什么不在那个时候就开始预算?有人劝我说,不仅仅是我们这一批,以前也这样。我再问,因为以前如此就合理吗?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新录用公务员到所在单位报到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新增人员(编制)工资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将新增人员汇总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后统一将全州新增人员的统发工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最终由自治区人社厅下达新增人员工资的批复,然后州、县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的批复对新增人员发放工资。在自治区统发工资审批下达之前,新增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预发生活费,所在单位应予以预发。

2013年12月,自治区人社厅下达了政府系统新招录公务员的正式录用通知,2014年3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达了党群系统最后一批新招录公务员的正式录用通知。各县市及各用人单位根据自治区的通知于2014年4月底将新增人员申报统发工资的相关材料报我局,经我局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5月9日上报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人社厅于2014年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博州2014年新增公务员(工资)的批复》,博州人社局于2013年7月7日向新增人员所在县市及单位下发了新增人员统发工资的通知,州、县市财政局根据此通知从今年8月开始发放新增人员工资。新增人员自报到上班至今年7月的工资将予以补发。

今后我局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学边改,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最大限度地缩短新增人员的统发工资审批时间。

3、伊犁州:我是一名大学生村官,已经三年了当大学生村官。工作比较复杂,待遇不到公务员待遇的一半,这种情况普遍存在的话怎能吸引更多大学生在基层扎根,在基层工作?希望领导了解并为他们提供扎根基层的生活基础。

伊犁州党委基层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

网友您好!近年来,伊犁州党委组织部紧扣“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主线,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通字〔2012〕120号)要求,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报酬待遇,全面落实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生活待遇,今年6月25日下发了《转发关于落实好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生活待遇的通知》(伊州党组字〔2014〕80号),对聘期内通过正式选举担任村“两委”班子副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报酬补助;对担任村“两委”委员的大学生村官,考核称职以上的发放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其他大学生村官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发放绩效报酬。

近几年,为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坚持把大学生村官视为党政后备来培养、在职干部来管理、乡土人才来服务,研究制定了《州直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办法》、《州直大学生村官激励保障办法》,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选任用人导向。今年继续加大选拔培养工作力度,对15名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作为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选派23名在岗优秀大学生赴自治区、内地发达省市培训。为拓宽大学生村官出路,在乡镇(街道)招录公务员职位设置时,按照不低于总招录岗位30%的比例,面向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4、昌吉回族自治州网友:生活在公安局周边,以前总觉得很有安全感。现在公安局大门24小时紧闭,办事必须先按门铃,被问了一长串问题,才开门让进。武警巡逻大队也都防护栏加固。作为周边的百姓,觉得不仅没了安全感,好像还要时刻提防危险。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从群众的角度想想这件事。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答复: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叶城县“6·21”袭击县公安局暴恐案件发生后,根据上级要求,为做好公安机关自身的自防安保工作、把好第一道关口,防止被袭击、被冲撞、被破坏,州公安局采取日常关闭移动门的临时自防措施,加强对进入机关大楼人员的询问检查力度,给前来办事的群众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7月15日之后,随着局机关大楼门前的硬质隔离设施到位,州公安局工作日未再采取关闭移动门的临时防范措施,让办事群众进入一楼大厅后再进行检查、登记,并由当日值班人员引导其到相关警种办事。

为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公安机关以“网格化”巡控为主要手段,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居民区周边的常态巡逻,在敏感时段、路段和区域加强武装巡逻密度和频次,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使群众时时感受到民警就在身边,使群众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找到警务人员帮助其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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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权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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