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旅游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 這表明,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工作已經步入制度化的軌道。
·中央要求
《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
·牽頭單位
《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央紀委與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
《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文要求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與省區市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公安、民政、住建、商務、文化、稅務、工商、旅游、宗教工作等部門要認真抓好本系統專項整治。
《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旅游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
點評:《暫行規定》增加了文物局,並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這表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收尾階段,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成果進一步制度化。
·要求明確
《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通知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在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中要作出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明確了整治范圍。這次整治主要針對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實行會員制的會所、隻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並要求於7月底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明確了整治要求。黨員領導干部不出入私人會所是指,黨員領導干部不得出入實行會員制、隻有會員才能出入的會所或不向公眾開放、隻對少數人開放的餐飲服務、休閑娛樂、美容健身等場所。
明確了整治思路。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與省區市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公安、民政、住建、商務、文化、稅務、工商、旅游、宗教工作等部門要在認真抓好本系統專項整治的同時,加強工作指導和政策研究,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制度,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
明確了私人會所。私人會所,是指改變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屬性設立的高檔餐飲、休閑、健身、美容、娛樂、住宿、接待等場所,包括實行會員制的場所、隻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
分門別類,有禁令就有處置。對於沒有合法手續或者手續不健全的予以關停﹔對於有合法手續但有違規違法行為的予以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對於有合法手續但經營對象、范圍、形式等違反相關規定的予以轉型或者停業整頓﹔對於出租給單位或者個人作為非經營用途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協調產權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租賃合同到期后收回。
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住房城鄉建設(園林)、文化、公安、民政、商務、稅務、工商、旅游、宗教、文物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對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涉及的項目立項、規劃建設、消防審批、經營許可、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等事項嚴格審核把關,屬於私人會所性質的不予辦理。
各地行動
北京:
市園林綠化局上報市屬公園內共有高檔餐飲及企業租用經營場所24家,其中,私人會所9家,高檔餐館15家。市文物局統計上報的市級以上文保單位中餐飲接待場所3家。各區縣上報高檔餐飲場所10家。共計37家。 截至今年2月13日,37家場所中已關閉或正在清退的6家﹔取消餐飲,僅作辦公使用的6家﹔停業整頓的11家﹔降低菜價,面向大眾作出調整的14家。
廣州:
廣州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梅河清在發布會上表示,廣州將對公園裡的私人會所和高檔餐廳進行大力整治,“合同到期一個,關停一個”,至2018年,所有項目到期,整治完畢。
杭州:
今年以來,杭州在全市范圍內對風景區、公園、名人故居、文化遺址等公共場所開辦的各類會所等高檔經營場所進行了專項清理,致力於實現“還湖於民、還園於民、還景於民”。全市先后關停了西湖風景區內的30家高檔經營場所,並要求其改造轉型成面向公眾開放的場所。 截至目前,位於曲院風荷公園內的“西湖會”已成功轉型為面向公眾開放的平價茶館,其余多家會所也正在改造轉型中。
成都:
記者從成都市紀委獲悉,截至7月30日,該市已對涉及佔用城市公共資源的26家“歪風會所”違法建設全部拆除,拆除面積達13119.9平方米,同時對另外37家會所進行了關停、業態調整等處理。成都金沙博物館,原來的高檔會所已調整為金沙游客服務中心,原來的會所包間已改造為“閱覽室”、“國學講堂”、“藝術畫廊”等,免費對市民開放,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
長沙:
針對市民強烈反感的“會所歪風”,長沙市紀委規定,在公園、歷史建筑等公共資源內,一律不准建設和改造面向特定人群服務的私人會所﹔已經開設的,必須堅決予以取締,真正將公共資源還之於民、用之於民。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公務接待等公務活動,不得安排到私人會所進行﹔凡在私人會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得用公款報銷、轉嫁攤派等。黨員干部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一律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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